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实施细则)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在我国经济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规范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发展,保障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本文将从该规定的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需求日益增长。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中,一些代理企业存在不规范经营、违规操作等问题,给我国国际贸易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于2018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二、主要内容
1. 定义与适用范围
(表格1: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定义与适用范围)
| 定义 | 适用范围 |
| :--: | :--: |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 | 指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包括货运代理、报关代理、仓储代理等 |
| 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 |
2. 经营许可
(表格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经营许可)
| 许可类型 | 许可条件 | 许可有效期 |
| :--: | :--: | :--: |
| 货运代理许可证 | 具备相应资质、符合国家规定 | 5年 |
| 报关代理许可证 | 具备相应资质、符合国家规定 | 5年 |
| 仓储代理许可证 | 具备相应资质、符合国家规定 | 5年 |
3. 业务范围
(表格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业务范围)
| 业务类型 | 业务内容 |
| :--: | :--: |
| 货运代理 | 组织、安排货物运输,提供相关服务 |
| 报关代理 | 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报检等服务 |
| 仓储代理 | 提供货物仓储、配送等服务 |
4. 监督管理
(表格4: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监督管理)
| 监管机构 | 监管职责 |
| :--: | :--: |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 负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市场准入、经营许可等 |
| 海关、检验检疫部门 | 负责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检验、检疫 |
| 交通管理部门 | 负责对货物运输安全进行监管 |
三、实施意义
1. 规范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秩序,打击违规经营行为,保障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
2. 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规范管理,有助于提高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提升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3. 促进产业发展
该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健康发展,为我国对外贸易提供有力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规范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维护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秩序和国家利益,加强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管理,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服务,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一些兼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下同)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审批和管理机关。第四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是介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是接受货主或承运人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除拥有为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仓库及小型车队外,一般不经营运输工具,也不经营进出口商品。第五条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企业章程。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机构、设施以及与承办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与承办业务相适应的资金。第六条一切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必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企业一律不得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第七条所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哉从事经营活动。第八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一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可接受货主委托择优选择承运人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争取优惠运价,并为货主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托运、报关、报验、监装、监卸、装箱、拆箱、分拨、包机、快件运输、缮制有关运输单证,并提供货运信息、资料及咨询服务等。
二、可接受承运人委托代其揽货、收货、拼装箱、发运、拆箱、交货以及垫付和结算运杂费等。
三、可接受国外货物运输代理人的委托,办理集运、托运、拼箱、装拆箱、存仓分拨、转运、门对门运输,快件运输,以及咨询服务等。
四、办理国际多式联运,并出具本公司或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FIATA)推荐使用的承运凭证。
五、办理其他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第九条凡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签发的提单,须到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提单不得使用。第十条经批准有订舱、配载权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要贯彻执行我国的外贸运输方针政策和有关的航运政策,合理安排运输,不得接受无特殊理由的指装条款。第十一条为保证出口发货人及时安全收汇,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在货物装船后72小时内,向托运人提供正本提单;对陆海联运和国际多式联运的货物,须在装车后48小时内向托运人提供承运凭证。第十二条一切外商、港商驻华代理处、办事处,不得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第十三条任何行政机关和企业驻外地办事处,不得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第十四条货主和承运人不得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第十五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实行认可证制度。对批准成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一律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单位发给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认可证书;对已经成立而没有证书的企业,要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没有证书的企业一律不得经营此项业务。第十六条凡申请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应由该企业主管部门向审批机关提出,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开办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开办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外商投资企业需有项目建议书及合同。
三、企业章程(草案)。
四、资金来源说明。
五、办理国际多式联运的企业,需备有本公司多式联运提单(式样)。第十七条审批机关根据审批条件结合进出口货物运输业务需要,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报部门。同时将批准的决定抄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和银行。第十八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审批机关批准件,向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单位申请领取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认可证书。第十九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批准件、企业认可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向海关申请报关权,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到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陆路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模板示例2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需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
模板示例3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模板示例4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不含限制及许可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模板示例6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仓储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仓储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物流配送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9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模板示例10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物流代理服务;航空货运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仓储代理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无船承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1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航空货运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仓储咨询服务;
模板示例12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揽货、订舱、仓储服务;报关报验咨询服务;集装箱拼箱、拆箱;无船承运业务(依据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物流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4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
模板示例15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际货运代理;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普通货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深字440300008090号经营,经营期限至2015年09月21日)。许可经营项目是:
模板示例16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
模板示例17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陆路、海运、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道路货物运输。
模板示例18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陆路、航空、海运、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
模板示例19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及违禁品);货运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陆路、海上、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国内道路货运代理;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陆路、海上、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国内道路货运代理;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模板示例21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装卸搬运;国际货运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2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货物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运;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销售:通讯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发电机组、仪表仪器、汽车配件、五金工具、电动工具、机械零配件、、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纺织品、木制品、化妆品、环保设备、生活电器、厨具、家具、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环保材料、皮革、文体用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网上销售:通讯设备、预包装食品、日用品、儿童用品、儿童玩具、服装、鞋帽、箱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3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海上、陆路、航空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速递业务(不含邮政专营业务);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物流配送信息系统的研发;供应链管理;物流设计方案;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模板示例24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及其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报关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5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海上、航空、陆运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货物搬运装卸打包服务;搬厂、搬运装卸、设备吊装搬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货物仓储业务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
模板示例26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航空、海路、陆路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模板示例27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航空货运代理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电气设备批发;电气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钢材批发;钢材零售;金属制品批发;金属装饰材料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8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9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空中及陆路国际货运代理;海上国际货运代理;货运代理;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销售日用品、汽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装、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工艺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橡胶制品、摄影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花卉、眼镜、食用农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家具、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零售烟草;销售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08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烟草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0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
模板示例31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模板示例32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航空货运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仓储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无船承运
模板示例33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陆路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持有效的许可文件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4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陆路、海上、航空国际货运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5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报关;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上两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除外)、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日用品;报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6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7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8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9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0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违禁品除外);公路、铁路货运代理;装卸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模板示例41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货物仓储、装卸、搬运(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2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3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承办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订舱、揽货、托运、中转、仓储、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业务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4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装卸搬运、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5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6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
模板示例47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及相关运输咨询业务;自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8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道路普通运输;批发业、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9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运输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需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0
国际货运公司经营范围: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集装箱维修,装卸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设立及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是指境外的投资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形式设立的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及其授权机构是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批和管理机关。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可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方式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设立外商控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和外商独资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公布。在此之前,外商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中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不应低于50%。第五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中外合营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中方中至少有一家是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1年以上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或者是获得进出口经营权1年以上的企业,或者是从事相关的交通运输或仓储业务1年以上的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方合营者在中方中应为第一大股东;
(二)外国合营者至少有一家是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方合营者在外方中应为第一大股东;
(三)中外合营者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第六条码头港口机场等可能对货运代理行为带来不公平竞争行为的企业不能作为合营方。第七条同一个外国合营者(包括其关联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不满2年,不得投资设立第二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
(二)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四)有必要的通讯、运输、装卸、包装等营业设施。第九条经批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订舱(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二)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三)报关、报验、报检、保险;
(四)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八)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申请国际快递业务的除符合一般性要求外,其主要合营方中必须具有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的资质;
申请从事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除符合一般性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三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国内外代理网络;
(三)拥有在外经贸部登记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提单。第十条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由外经贸部及其授权部门审核并批准企业的设立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提供如下文件: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
(四)董事会成员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六)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证明文件及资信证明文件;
(七)主要投资方的资质证明;
(八)企业营业场所证明;
(九)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十一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第十二条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正式开业满一年且合营各方出资已全部到位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其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12万美元,对以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等违规行为骗取审批机关批准设立分公司的,除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外,审批机关将撤消其分公司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
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应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由外经贸部或其授权部门在征得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外经贸部门同意意见后批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分公司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外经贸部门的同意意见函;
(二)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和增资的决议;
(三)有关增资事项对合营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四)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及设立分公司的理由和可行性分析;
(五)企业验资报告;
(六)分公司的从业人员及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七)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