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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收回有哪些例外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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