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如何起算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查看全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如何起算 相关文章
相关资讯
你可能感兴趣的资讯
1常用收藏版欧易账号开通:完整攻略,低门槛路径优选,一步一图
2常用收藏版OKX操作教程:一步到位,国内网络环境优选,轻量指引
3OKX国内使用:全流程详解-多设备同步-老用户回归-加速KYC通过
4欧易APP下载全指南:一步到位·一步一图·稳定访问入口·最新版
5欧易实名认证全指南:完整攻略·无痛安装·稳定访问入口·最新版
6欧易入门路径全指南:实操手册·全场景适配·减少风控拦截·月度更新
7欧易入门路径(大陆用户)—保姆级教程,安全敏感人群必备,提高交易效率
8季度更新欧易OKX注册:快速上手,中国地区优选,零经验可用